原来我手上像黑炭的东西只是特殊墨水,遇到高温会更溶化黏在皮肤上,异常的难以脱落。老孙告诉我,脱墨的办法有两种,第一是等十来日,等皮肤细胞的脱落而顺便把墨迹一起甩掉;第二个方法,便是用高温溶解它……
我是打死也不再烫一次的。所以选择等十多日的无痛脱墨法,但事实上我等了整整一个月才完全脱掉。
当天下午,阿哈便拿着我的手去打电话,拨通之后却是那个小妹妹听电话,天啊,早知道可以听见她的声音,我就自己打电话好了。然后就相约在翌天中午一起去吃饭,她说有事要拜托我们。
不过可惜的是,阿哈他们要上学,只有我跟林杰有空……我当然不要林杰去,所以便在第二天带同糊涂鬼出发了。
走进那个少女指定的地方,原来是中式的大酒楼,裹面的点心千奇百样的,我还没坐下便被点心部吸引过去,而事实上,幸亏我没有找位子坐下,原来程一年他们早就预料了一个贵宾房,要是那个年轻人没出来找我,而我又自己另找位子,便要多花茶水钱了。
至于那个年轻人,便是昨天跟程一年到医院的其中一人。他身形壮健,高挺英伟,轮廓分明,虽长得不像聪敏,但也一样的英俊,果然是同出一源的家伙。跟在他身边,我不由得感到自惭形秽,便下意识的推着糊涂鬼向前走,隔开我们两人。